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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時報訊(記者李立立 見習記者錢琳)常州市教育局針對“3·28”蘇州市梁豐中學學生春游車禍事故,第一時間向各中小學轉發(fā)了江蘇省教育廳下發(fā)的“關于切實做好學校安全工作的緊急通知”,要求學校進一步加強學生安全教育,提高自我保護意識。學校若組織大型活動(包括非正常的校內活動)必須由校級領導簽字后上報上級主管機關。同時對承接接送中學生的機動車輛和駕駛員加強管理,要求其必須有公安部門相應的安全合格證明。
《江南時報》 (2004年04月01日 第八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