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貫徹執(zhí)行安全帽國家標準的通知
我局委托北京市勞動保護科學研究所研究制定的安全帽及其檢驗方法的國家標準,業(yè)經(jīng)國家標準總局一九八一年十二月九日以國標發(fā)【1981】368號文批準公布。為了貫徹執(zhí)行安全帽國家標準,特作如下通知:
一、我局委托北京市勞動保護科學研究所為我國的安全帽技術監(jiān)督檢驗單位,由該所負責安全帽的技術監(jiān)督檢驗、發(fā)放生產(chǎn)許可證和公布技術監(jiān)驗細則(該所地址:北京市宣武區(qū)陶然亭路、東珠營一號)。
二、凡生產(chǎn)安全帽的企業(yè),都必須按照國家標準組織生產(chǎn)。產(chǎn)品經(jīng)過技術監(jiān)驗、合格,并取得許可證后,方可批量生產(chǎn)。
三、各地商業(yè)經(jīng)銷部門銷售的安全帽應當符合國家標準。未經(jīng)技術監(jiān)驗和沒有生產(chǎn)許可證的企業(yè)生產(chǎn)的安全帽,不得收購和銷售。
四、各企業(yè)事業(yè)單位發(fā)給工作人員的安全帽,都必須符合國家標準。禁止使用無合格證的安全帽。
五、安全帽國家標準從一九八二年七月一日開始實施。請各生產(chǎn)、經(jīng)銷安全帽的單位和安全帽的技術監(jiān)督檢驗單位,務必在正式實施之前,做好關于生產(chǎn)、購銷和技術監(jiān)驗發(fā)證工作,以防止產(chǎn)銷脫節(jié)。
貫徹執(zhí)行安全帽國家標準是一項涉及面很廣的新工作,請各地勞動部門和國務院各有關部門的安全機構,做好組織、宣傳和督促檢查工作。
附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安全帽
Safety helmet
(國家標準總局1981-12-09發(fā)布 ?。保梗福玻埃罚埃睂嵤?BR> UDC 614。891
GB?。玻福保保福?BR> 本標準規(guī)定了一般安全帽的規(guī)格要求、技術要求、標記要求及檢驗規(guī)則。
1 定義
1.1 帽殼:安全帽的外殼,包括帽舌、帽沿在內。
1.1.1 帽舌:位于眼睛上部的帽殼伸出部分。
1.1.2 帽沿:帽殼周圍伸出的部分。
1.2 帽襯:帽殼內部部件的總稱,由帽箍、頂襯、后箍等組成。
1.2.1 帽箍:圍繞頭圍部分的固定襯帶。
1.2.2 頂襯:與頭頂部接觸的襯帶。
1.2.3 后箍:箍緊于后枕骨部分的襯帶。
1.3 下頦帶:為戴穩(wěn)帽子而系在下頦上的帶子。
1.4 吸汗帶:包裹在帽箍外面的吸汗材料。
1.5 通氣孔:使帽內空氣流通而在帽殼兩側開的氣孔。
1.6 垂直間距:在戴帽情況下帽襯頂端與帽殼內頂內面的垂直距離。
1.7 水平間距:在戴帽情況下,帽箍與帽殼內每一側面的水平距離。
1.8 佩戴高度:在戴帽情況下,帽箍底邊至頭模頂端的垂直距離。
1.9 頭模:試驗安全帽時,使用的木質人頭模型。
2 規(guī)格要求
2.1 垂直間距:按規(guī)定條件測量,其值應在25-50MM之間。
2.2 水平間距:按規(guī)定條件測量,其值應在5-20MM之間。
2.3 佩戴高度:按規(guī)定條件測量,其值應在80-90MM之間。
2.4 帽箍尺寸:分下列三個號碼
小號?。担保担叮茫?BR> 中號?。担罚叮埃茫?BR> 大號?。叮保叮矗茫?BR> 2.5 重量:一頂完整的安全帽,重量應盡可能減輕,不應超過400G。
2.6 帽沿尺寸:最?。保埃停?,最大35MM。帽沿傾斜度以20°-60°為宜。
2.7 通氣孔:安全帽兩側可設通氣孔。
2.8 帽舌:最?。保埃停?,最大55MM。
2.9 顏色:安全帽的顏色一般以淺色或醒目的顏色為宜,如白色、淺黃色等。
3 技術性能要求
3.1 基本要求:
3.1.1 沖擊吸收性能:用三頂安全帽分別在50±2℃(礦井下用安全帽40℃)、-10±2℃及浸水三種情況下處理,然后用5KG鋼錘自1M高度落下進行沖擊試驗,頭模所受沖擊力的最大值均不應超過500KG。
3.1.2 耐穿透性能:根據(jù)安全帽的材質選用50±2℃、-10±2℃及浸水三種方法中的一種進行處理,然后用3KG鋼錐自1M高度落下進行試驗,鋼錐不應與頭模接觸。
3.2 其他要求(根據(jù)需要增加的要求):
3.2.1 耐低溫性能:凡低于-10℃安全帽的沖擊吸收性能與耐穿透性能要符合3.1.1和3.1.2款的要求。
3.2.2 耐燃燒性能:用GB2812-81《安全帽試驗方法》規(guī)定的火焰和方法燃燒安全帽10秒鐘,移開火焰后,帽殼火焰在5秒鐘內應能自滅。
3.2.3 電絕緣性能:交流1200V耐壓試驗1分鐘,泄漏電流不應超過1.2mA。
3.2.4 側向剛性:用GB2812-81規(guī)定的方法給安全帽橫向加43kg壓力,帽殼最大變形不應超過40mm,卸載后變形不應超過15mm。
4 標記要求
4.1 每頂安全帽上都應有以下三項永久性標記:
a. 制造廠名稱及商標、型號;
b. 制造年、月;
c. 許可證編號。
4.2 具有其他性能的安全帽應按下述規(guī)定在帽子上做出標記:
a. 符合3.2.1耐低溫性能的安全帽,做出低溫溫度標記,如“-20℃”、“-30℃”字樣;
b. 符合3.2.2耐燃燒性能要求的安全帽,在帽上做出“R”標記;
c. 符合3.2.3電絕緣性能要求的安全帽,在帽上做出“D”的標記;
d. 符合3.2.4側向剛性要求的安全帽,在帽上做出“CG”標記。
5 安全帽檢驗規(guī)則
5.1 安全帽,必須經(jīng)國家指定的監(jiān)督檢驗部門按標準進行鑒定,取得許可證后,方可生產(chǎn)。
5.2 每個安全帽出廠時,必須有檢驗部門批量驗證和工廠檢驗合格證。以1000~20000頂為一批。
5.3 安全帽在按GB2812~81規(guī)定批量抽驗時,如不合格,應再取雙倍產(chǎn)品復驗。復驗后仍有一項不合格者,則該批安全帽為不合格。
5.4 國家指定的技術檢驗部門,有權直接對產(chǎn)品進行不定期技術性能檢驗。對于不按標準進行生產(chǎn),產(chǎn)品技術性能達不到要求的企業(yè),有權提出警告或吊銷生產(chǎn)許可證。
5.5 生產(chǎn)許可證每兩年更換一次。
附加說明:
本標準由國家勞動總局提出。
本標準由北京市勞動保護科學研究所負責起草。
附二: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安全帽試驗方法
Test method for safety helmet
(國家標準總局1981-12-09發(fā)布 1982-07-01實施)
?。眨模?614.891
?。海叮玻?1
?。牵隆。玻福保玻福?BR> 1 試驗樣品
1.1 數(shù)量
試驗樣品應是供出售用的安全帽,共需7頂。
1.2 試驗前的處理
1.2.1 高溫處理
將安全帽置于加熱箱中,箱中溫度在50±2℃,恒溫4小時,取出后立即在1分鐘內做完試驗。
1.2.2 低溫處理
將安全帽置于低溫箱中,箱中溫度在-10±2℃,恒溫4小時,取出后立即在1分鐘內做完試驗。
1.2.3 浸水處理
將安全帽置于水槽中(室溫),浸泡4小時,取出后擦干進行試驗。
沖擊吸收性能試驗
2.1 試驗裝置
a.重量不小于500kg的混凝土基礎;頭模(見GB2811-81《安全帽》附錄A)。
b.沖擊臺架:該架是一臺能提升和釋放重錘,使之自由或導向下落的試驗臺架。
c.鋼錘:該錘是一個外形對稱均勻的材質為45號鋼的錘。它的重量應為5(略)kg。它的頭部為半圓形,直徑96mm。
d.加速度傳感器:測量范圍0~1000g;頻率響應5~2000Hz。
e.放大器;記憶示波器。
2.2 試驗方法
將頭模垂直安放在堅固的基礎上,安全帽的帽襯調節(jié)至最大限度后戴到頭模上,用5kg鋼錘自1m高度(錘尾至帽頂?shù)木嚯x)自由或導向平穩(wěn)下落沖擊安全帽,測量頭模所受的力。鋼錘下落軌跡應與頭模中心線一致,水平偏移不大于1cm。
加速度傳感器牢固地裝在錘頭上,傳感器敏感軸應與錘的重心垂線一致,通過二次儀表測出鋼錘的加速度值并換算成沖擊力。沖擊力最大值不超過500kg為合格。
測試方框圖如下:
傳感器─放大器─顯示記錄裝置
3 耐穿透性能試驗
3.1 試驗裝置
a.頭模(見GB2811-81附錄A);沖擊臺架(見2.1條b)。
b.鋼錐:重量3(略)kg。
c.錐角:60度。
d.錐尖半徑:0.5mm;
錐形最小高度:40mm;
錐尖硬度:HRC45;
材質:T8鋼。
3.2 試驗方法
頭模安裝與戴帽要求同2.2條,用3kg鋼錐自1m高度自由平穩(wěn)下落沖擊安全帽,鋼錐著帽點應在帽頂中心(略)100mm范圍以內的薄弱部分。帽頂與頭模之間墊白紙一張,穿刺后觀察是否穿透接觸頭模,以不接觸頭模為合格。
4 電絕緣性能試驗
4.1 試驗裝置
交流變壓器;交流電壓表;毫安表;試驗水槽。
4.2 試驗方法
將沒有開孔的安全帽帽殼頂朝下,置于盛有水的試驗槽內,然后向帽殼內注水,到水面距帽邊30mm為止。將試驗變壓器的兩高壓端分別接到水槽內和帽殼內的水中,升壓至1200V,保持1分鐘,泄漏電流不超過1.2mA為合格。
5 耐燃燒性能試驗
5.1 試驗裝置
2kg汽油噴燈;70號汽油。
5.2 試驗方法
將安全帽平放,調節(jié)汽油噴燈火焰至230mm,將火焰以45方向對準帽頂100mm以下部位,用130mm距離燃燒帽殼10秒鐘,移開火焰后,觀察、記錄帽殼火焰至熄滅時的時間。在5秒鐘之內熄滅者為合格。
6 側向剛性試驗
6.1 試驗設備
壓力試驗機。
6.2 試驗方法
將安全帽側向放在兩塊平板之間,帽沿伸出平板之外,但緊靠帽殼底邊。壓力機通過平板向安全帽加壓,先加3kgf為起點,測兩板間距離,然后每隔1分鐘加壓10kgf,直加至43kgf,進行測量,即為帽子最大變形值。最后減至2.5kg,緊接著升至3kg,進行測量即為卸壓后的變形值。當最大變形不超過40mm,卸壓變形不超過15mm時為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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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說明:
本標準由國家勞動總局提出。
本標準由北京市勞動保護科學研究所負責起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