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檢查總結中央〔78〕67號和國務院〔79〕100號文的貫徹落實情況的通知
中共中央〔1978〕67號文件明確要求:“各地區(qū)、各部門,不僅要把傷亡事故大幅度降下來,而且要在今后的三年內,集中力量基本解決矽塵和鉛、苯、汞等對職工健康嚴重危害的問題”。一九七九年四月,國務院又以國發(fā)〔1979〕100號文批轉了國家勞動總局、衛(wèi)生部《關于加強廠礦企業(yè)防塵防毒工作的報告》和制定防塵防毒規(guī)劃的要求;總結了我國三十年防塵防毒工作,明確了奮斗方向,提出了具體要求,是一個長期起作用的文件。對此,我們要扎扎實實地落實文件提出的各項要求,不斷改善企業(yè)勞動條件,防止職業(yè)病,保障職工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央〔1978〕67號文件文件所確定的任務,以及國務院〔1979〕100號文件,在國民經濟調期間,必須把改善企業(yè)勞動條件列為調整的一項重要內容,列入各部門、各單位的計劃,有步驟地解決這方面的欠帳。因此,有必要認真進行一次檢查,總結經驗教訓,促進防塵防毒工作。
具體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部門對中央中發(fā)〔1978〕67號文件和國務院國發(fā)〔1979〕100號文件所提各項要求的貫徹情況,要逐項地、嚴肅地、認真地進行一次檢查。
二、各部門應從各自的具體情況出發(fā),確定檢查重點,加強領導,組織專業(yè)隊伍進行檢查。
三、通過檢查摸清情況,提出措施,分別列入各部門和各企業(yè)的調整措施計劃和基本建設計劃,統(tǒng)籌安排解決勞動保護和安全欠帳。
四、我們于今年第四季度,將分別向各部門了解檢查的情況,以便匯總報告國務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