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煤礦安全監(jiān)察局及北京、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煤礦安全監(jiān)察辦事處,各產煤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煤炭管理部門:
今年以來,全國煤礦重大、特大運輸提升事故頻繁發(fā)生。據統(tǒng)計,1-5月共發(fā)生運輸提升事故215起,死亡223人,其中一次死亡3人以上運輸提升事故共發(fā)生5起、死亡28人。尤為嚴重的是,2月22日山西呂梁交城縣五七煤礦二坑違規(guī)將調度絞車做為主提升絞車使用,工人違章乘坐礦車,鋼絲繩未按規(guī)定選型,并且不合格,使用中磨損,斷絲超限,破斷拉力降低導致斷裂造成一起斷繩跑車特大運輸事故,死亡14人;6月14日廣東省韶關樂昌市江胡煤礦違章使用不合格的斜井人車,加之該礦生產秩序混亂,設備年久失修,巷道浮煤矸石堆積,工人違章超載乘人車,造成一起跑車特大運輸事故,死亡14人。
為切實做好煤礦安全生產工作,認真吸取事故教訓,堅決防止重、特大煤礦運輸提升事故的發(fā)生,現(xiàn)就煤礦運輸提升安全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認真貫徹全國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辦發(fā)[2003]58號)精神,開展一次煤礦運輸提升安全專項檢查。檢查工作要突出重點、有針對性,特別要嚴格檢查運輸提升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情況。對安全生產責任制不健全、不落實,安全技術措施不到位,存在設備、設施隱患的礦井,要限期整改或停產整頓,確保檢查工作取得實效,遏止煤礦運輸提升事故的發(fā)生。
二、加強對煤礦運輸提升工作的監(jiān)督監(jiān)察,督促煤礦企業(yè)嚴格執(zhí)行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要求,并認真落實設備檢驗制度。立井、斜井采用絞車提升的必須使用礦用提升絞車,并裝設靈敏、可靠、齊全的保險裝置和深度指示裝置;立井升降人員要使用罐籠或帶乘人間的箕斗,并裝設可靠的防墜器;斜井運送人員的車輛上應裝有可靠的防跑車裝置;提升井上、下車場入口處和變坡點設置阻車器,斜井變坡點下方安裝擋車欄,下部車場設有躲避硐室。
三、礦井運輸提升系統(tǒng)使用的礦用產品必須是屬于煤礦安全標志管理目錄內的取得煤礦安全標志的合格產品。對執(zhí)行煤礦安全標志管理的產品,生產廠家必須在取得煤礦安全標志證書后,才能從事該產品的生產、銷售,并使用煤礦安全標志。嚴禁各煤礦企業(yè)采購和使用無煤礦安全標志的礦井運輸提升產品。凡使用不合格煤礦運輸提升產品的,要依法嚴肅查處。
四、加大事故查處力度。對今年以來發(fā)生的重大、特大煤礦運輸提升事故,要嚴格按照“四不放過”原則,認真進行調查處理。除追究直接管理人員的責任外,凡設備設施不合格的,要追究采購部門人員的責任;產品制造不合格的,還要追究有關廠家及人員的責任。
二○○三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