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礦山安全法》宣傳月活動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勞動(勞動人事)廳(局),國務院有關部、直屬機構勞動(安全)部門:
一九九二年十一月七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將于一九九三年五月一日起施行。該法的頒布實施,對保障礦山生產安全和礦山職工的安全健康,促進采礦業(yè)的發(fā)展,具有重要意義。為了配合《礦山安全法》的實施,我部決定于一九九三年四月在全國開展《礦山安全法》宣傳月活動?,F(xiàn)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級勞動部門、各礦山企業(yè)及其主管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對宣傳月的活動認真作出安排。開展《礦山安全法》宣傳月活動的目的,在于增強廣大干部職工的法律意識、法制觀念,更好地貫徹落實《礦山安全法》。各級領導要精心組織,有安排,有檢查,有總結,把這項活動既轟轟烈烈,又扎扎實實地開展起來。
二、要采用各種手段,通過各種形式廣泛宣傳《礦山安全法》。各地區(qū)、各部門要根據各自的實際情況,通過廣播、電視、報刊、知識競賽、文藝節(jié)目等開展多層次、多渠道、多種形式的宣傳活動,宣傳《礦山安全法》的意義和內容,使《礦山安全法》家喻戶曉,深入人心。
三、要加強《礦山安全法》的學習培訓工作。宣傳貫徹好《礦山安全法》要有一定的聲勢,但重要的還是訂出計劃,分期分批地組織廣大干部、工程技術人員、工人、鄉(xiāng)鎮(zhèn)礦山從業(yè)人員,逐條逐句地學習,吃透法的精神,領會法的實質。
四、開展《礦山安全法》宣傳月活動,要聯(lián)系實際,解決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各企業(yè)、各部門在開展宣傳月活動中,要以法為依據,找出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差距,及時整改,進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項安全規(guī)章制度,使礦山安全工作躍上一個新臺階,并逐步走向制度化、規(guī)范化、法制化。
五、開展《礦山安全法》宣傳月活動,要同做好該法實施前的準備工作結合起來。各?。ㄊ?、區(qū))勞動部門要配合省人大和省政府,結合本地區(qū)的實際情況,制定實施辦法等。各有關部門和企業(yè)要依據《礦山安全法》的規(guī)定,制定一些配套的法規(guī)、規(guī)章和技術標準。對過去的規(guī)章,不符合《礦山安全法》的要進行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