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強化交通安全責任意識,明確管理和使用機動車輛的安全責任和義務,維護道路交通秩序,保障自己和他人的人身、財產安全,本人鄉(xiāng)人民政府承諾如下:
一、認真學習并自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關《實施細則》,嚴格執(zhí)行當?shù)亟煌ò踩芾聿块T和單位的車輛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堅持“安全第一、文明行車”、“寧停三分、不搶一秒”的行為準則。
二、積極參加政府組織的交通安全教育學習和培訓,接受定期安全知識、駕駛技能和機械常識的考核。
三、精心維護所駕車輛,嚴格落實車輛《三檢》制度,保持車輛技術狀況完好,嚴格按規(guī)程操作車輛,杜絕車輛機械事故的發(fā)生。
四、不酒后駕駛車輛、不疲勞駕駛車輛,不闖禁令標志、不超速行車、不野蠻駕駛。
五、行經路口要減速、避讓優(yōu)先放行的機動車、非機動車和行人。
六、不持無效《駕駛證》駕車或駕駛與《駕駛證》準駕車型不相符的車輛,《駕駛證》被暫扣期間不駕駛機動車,不駕駛無效《機動車行駛證》的車輛。
九、造成交通事故后不擅離事故現(xiàn)場或逃逸;按規(guī)定報告給單位領導、安全管理部門和保險公司。
十、不出私車、不將車交給沒有駕駛資格的人員駕駛或交給未經單位考核批準的其他司機駕駛。
承諾人: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