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用戶:
氣瓶也屬于高壓容器的一種,它貯存壓力高(一般在12-15MPa)如使用管理不當,發(fā)生火災爆炸的可能隨時存在。國家頒布的《氣瓶安全監(jiān)察規(guī)程》中對氣瓶的使用做了嚴格的規(guī)定。因此加強氣瓶在使用中的安全管理,規(guī)范氣瓶安全使用是杜絕發(fā)生事故的根本,也是我們每個客戶擔負的重要責任。
1、采購和使用有制造許可證的企業(yè)的合格產品,不使用超期未檢驗的氣瓶;
2、用戶應到已辦理充裝注冊的單位或經銷注冊的單位購氣,自備瓶應由充裝注冊單位委托管理,實行固定充裝;
3、氣瓶使用前應進行安全狀況檢查,對盛裝氣體進行確認,不符合安全技術要求的氣瓶嚴禁入庫和使用,使用時必須嚴格按照使用說明書的要求使用氣瓶;
4、氣瓶的放置點,不得靠近熱源和明火,應保證氣瓶瓶體干燥,可燃、助燃氣體瓶與明火的距離一般不小于10m;
5、氣瓶立放時,應采取防傾倒的措施;
6、夏季應防止暴曬;
7、嚴禁敲擊、碰撞;
8、嚴禁在氣瓶上進行電焊引弧;
9、嚴禁用溫度超過40℃的熱源對氣瓶加熱,瓶閥發(fā)生凍結時嚴禁用火烤;
10、瓶內氣體不得用盡,必須留有剩余壓力或重量,永久氣體氣瓶的剩余壓力應不小于0.5MPa;液化氣體氣瓶應留有不少于0.5%-1.0%規(guī)定充裝量的剩余氣體;
11、在可能造成回流的使用場合,使用設備上必須配置防止倒灌的裝置,如單向閥、止回閥、緩沖罐等;氣瓶在工地使用或其他場合使用時,應把氣瓶放置于專用的車輛上或豎立于平整的地面用鐵鏈等物將其固定牢靠,以避免因氣瓶放氣傾倒墜地而發(fā)生事故;
12、使用中若出現(xiàn)氣瓶故障,例如:閥門嚴重漏氣、閥門開關失靈等故障,應將瓶閥的手輪開關轉到關閉的位置,再送氣體充裝單位或專業(yè)氣瓶檢驗單位處理。未經專業(yè)訓練、不了解其瓶閥結構及修理方法的人員不得修理;
13、嚴禁擅自更改氣瓶的鋼印和顏色標記;
14、為了避免氣瓶在使用中發(fā)生氣瓶爆炸、氣體燃燒、中毒等事故。所有瓶裝氣體的使用單位,應根據(jù)不同氣體的性質和國家有關規(guī)范標準,制定瓶裝氣體的使用管理制度以及安全操作規(guī)程;
15、使用單位應做到專瓶專用。嚴禁用戶私自改裝、擅自改變氣瓶外表顏色標志、混裝氣體,造成事故的,必須追究改裝者責任;
16、使用氧氣或其他氧化性氣體時,凡接觸氣瓶及瓶閥(尤其是出口接頭)的手、手套、減壓器、工具等,不得沾染油脂。因為油脂與一定壓力的壓縮氧或強氧化劑接觸后能產生自燃和爆炸;
17、盛裝易起聚合反應的氣體氣瓶,不得置于有放射線的場所;
18、當開啟氣瓶閥門時,操作者應特別注意緩慢,如果操之過急,有可能引起因氣瓶排氣而傾倒墜地(臥放時起跳)及可燃、助燃氣體氣瓶出現(xiàn)燃燒甚至爆炸的事故;
由于瓶閥開啟過急過猛,壓力高達15MPa的氣體瞬間內從瓶內排至有限的膠質氣帶內,因速度快,形成了“絕熱壓縮”,導致高溫、引燃膠質氣帶的燃燒甚至爆炸。此外,由于猛開瓶閥,氣流速度快,因摩擦靜電能引發(fā)可燃物及助燃物的燃燒(助燃氣體的燃燒往往是因有可燃物的存在而發(fā)生的)。
特此告知,請予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