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加強車間安全生產管理,確保公司財產和員工生命安全,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消防法》等有關法規(guī)規(guī)定,并結合車間實際情況,崗位負責人與本崗位員工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本責任書自2011年1月1日起到2011年12月31日止,具體條款如下:
崗位生產安全、消防安全責任:
1、 各崗位員工應嚴格執(zhí)行安全生產制度。嚴格執(zhí)行公司、車間生產安全及消防安全各項規(guī)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杜絕違章作業(yè)、違反勞動紀律現象,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自我約束和自我激勵,主動搞好安全生產。
2、 接受公司和車間的安全生產檢查,對公司和車間對查出的事故隱患要定出整改時間、定出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按時完成整改,消除安全、消防隱患,并將整改情況及時反饋給主管部門和車間。對整改不及時而引發(fā)事故者,按公司和車間安全管理有關規(guī)定接受處理。
3、 加強所使用設備、安全消防設施等的維護和保養(yǎng),確保設施安全完好運行。做好設備安全維護,嚴格執(zhí)行公司設備安全管理相關制度。
4、 接受公司和車間、班組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員工接受安全教育率100%。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持證上崗,無證人員不得從事特種作業(yè)。
5、 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進行生產,始終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當安全與生產、效益發(fā)生矛盾時,堅持安全第一的原則。不得違背國家法規(guī)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相抵觸的指令,杜絕違章作業(yè)。
6、 發(fā)生事故應立即上報,并積極搶救傷員,保護好現場,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事態(tài)擴大。參加事故分析會,按整改措施舉一反三徹底整改。嚴禁隱瞞不報。
7、 做好安全用電管理,發(fā)現隱患及時上報,并教育徒弟和相關人員安全用電。
8、 對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做到分類存放,對不能混裝或施救方法不同的危險品,必須嚴格進行隔離。領取、使用和保管雙人復核,并及時填寫記錄。并正確佩戴、使用勞動保護用品,勞保用品損壞應及時領取更換。
9、 嚴禁盜竊、違法等重大事故的發(fā)生。外出嚴格遵守交通規(guī)則,保證交通安全。
10、 如忽視安全生產、違章作業(yè)發(fā)生重大事故的,依法依紀追究相應責任。
員工本人簽字: 崗位負責人簽字:
簽訂時間:201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