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加強教職工私家車管理,維護學校道路交通秩序,杜絕安全隱患,保障師生員工的人生安全,進一步規(guī)范教師私家車管理,特制訂教師私家車安全責任。
1、教師私家車必須避讓學生上、下學高峰時間段進出學校,進入或離開學校必須慢速行使,車速控制在5Km/h以下,遇到學生應讓學生先走,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才可行使,防止撞人、撞物,進入學校一律不準鳴號。
2、為確保師生的生命安全,教師的私家車必須停放在指定停車區(qū)域和指定車位。(禁止停放在學生活動場地中間、操場出入口、主要通道地等)位置。
3、教師確實因需要經(jīng)常出入校園的私家車,需自覺遵守各項安全規(guī)則。
4、對于違反學校管理規(guī)定的機動車輛禁止駛?cè)胄@。
5、凡教師的私家車發(fā)生碰撞等交通事故,上報校主管安全領導,造成的經(jīng)濟損失由車主或車輛駕駛員負全責。
6、停放在校園內(nèi)的教師私家車,發(fā)生車輛車體劃痕、刮痕、撞癟、起火、車玻璃破碎及丟失車內(nèi)物品等事故,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造成的經(jīng)濟損失車主自負。
7、凡教師的私家車在校外要遵守交通規(guī)則及法律法規(guī),(如;不準超載、超速;不準飲酒駕駛,醉酒駕駛,不能亂停亂放等),若有違反,自己承擔一切責任。
8、凡我校教職工不得駕駛無牌無照車輛,不得無證駕駛車輛,否則將承擔一切責任
本責任書有效期限為一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學校法定代表人簽名: 私家車車主簽名: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