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落實在工程施工中的安全責任,做到各知其責、各負其責。保證人身安全,實現(xiàn)安全生產(chǎn)。
一、項目經(jīng)理必須具備上級部門頒發(fā)的《項目經(jīng)理資格證》,方可簽訂本責任狀。
二、承包工程項目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結(jié)構(gòu):
4.建筑面積:
5.總高度:
6.合同有效期:
三、施工現(xiàn)場管理目標
管理目標責任人
1.合同期內(nèi)杜絕重傷、死亡事故
2.輕傷事故頻率控制在1.5%以內(nèi)
3.施工人員、工人安全教育必須達到100%
4、單項安全技術(shù)措施必須有針對性
5.施工用電達到部頒標準
6."三寶"、"四口"防護達標
7.各種腳手架搭設達標
8.施工機具防護齊全有效
9.模板工程達到部頒標準
10塔吊達到部頒標準
11.施工現(xiàn)場安全達標率100%
12施工現(xiàn)場文明施工達標率100%
四、考核辦法:公司每季度分部位進行全面考核一次,考核標準按JGJ59-99標準評分進行考核。
1.達到優(yōu)良的獎勵 。
2.達到合格的獎勵 ,不合格的罰款 。
3.每發(fā)生一起重傷、死亡事故,罰款10000-50000元。
4.輕傷事故頻率每超過1%,罰款1000元。
5.隱瞞一起已未遂事故,罰款1000元。
五、附加說明
1.因自然災害造成的已未遂事故,經(jīng)上級主管部門認定,不屬違約行為。
2.本責任狀從簽字之日起生效,到項目工程終止失效。
公司負責人: 項目負責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