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擴聲系統(tǒng)設計、建筑專業(yè)應考慮的問題
會議廳的擴聲系統(tǒng)設計是聲學專業(yè)或廣播部門的工作范圍,但建筑師必須在初步設計時就應考慮有關的配合問題:
1.確實聲控室的面積和位置,以及聲、光控制室之間的隔離問題;
2.根據(jù)揚聲器的尺寸和配置部位,預留足夠的安裝和調(diào)試的面積,并統(tǒng)一考慮裝修處理;
3.按同聲傳譯系統(tǒng)的標準要求,確定所需的房間的數(shù)量、面積和部位,以及內(nèi)裝修的要求;
協(xié)調(diào)建聲與擴聲設計之間的矛盾。
多功能廳介紹
在我國,絕大多數(shù)廳堂都是多功能廳,所謂多功能廳,就是既可以在其中上演歌劇、舞劇、話劇,也可以演出音樂會,舉辦會議,有的甚至還可以放映電影。
在國外,多功能廳大體上可分為已演出交響樂為主的多功能廳和演出戲劇、芭蕾或舉辦會議等為主的多功能廳兩大類。
今后國內(nèi)外興建的觀演建筑,仍將以多功能廳居多,因此,研究如何搞好多功能廳的音質設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音樂罩的聲學效果
設計音樂罩所追求的聲學效果,首先在于防止聲能逸散到舞臺與側臺空間,被那里的布景等物無端的吸收掉,而是能將樂隊和演員的聲能更有效的向樂臺和觀眾區(qū)反射,提高觀眾廳的響度以及音樂的動態(tài)范圍。音樂罩能縮短反射聲投射至聽眾的時間,為觀眾區(qū)和樂臺去提供早期反射聲,以增加音樂的親切度和明晰度,音樂罩的非全封閉使得低頻聲能逸散到觀眾廳上空,不至于削弱混響聲中的低頻成分,因而能保持音樂的豐滿度和溫暖感,同時,音樂罩還能改善樂師之間以及指揮、演員和樂隊之間的相互聽聞,有利于演奏、演唱和伴奏的同步。此外,音樂罩還有助于各聲部聲能的平衡,促進其在樂臺區(qū)的融合,并最后將平衡、融合的聲音投射至聽眾席。
音樂罩的設計
音樂罩的基本形式有兩種,一種是分離式,一種是端室式,前者又分離的側面、后面和頂棚反射板組成,后者視角整體的構造,又頂班、廁板和后壁組成,成為廳堂界面的一部分。前者多用于體積較小,混響時間片段的廳堂中,且多使用較輕薄的材料制作,板間空隙也較大,比如邊墻開口為5%~10%,頂棚開口為15%~50%,后者多用于體積較大混響時間較長的廳堂中,他使用較厚重的材料,空襲面積較小,至多為2%。
設計音樂罩時,樂隊所需要的面積范圍通常從150~250平方米不等,用于室內(nèi)的音樂罩,可采8.5m*5.5m的面積。音樂罩的體積,用于端室式音樂罩,可為2000~2600立方米,對于分離式音樂罩,容積可小些,約為1100~1500立方米即可,音樂罩的深度不宜超過12m,側板距離臺中線的距離,以不超過7.5m為宜。罩的表面通常采用弧面或折面,并設計成各種凹凸起伏的形狀,使聲能產(chǎn)生部分擴散,在銅管樂和打擊樂的反射板宜做局部強吸聲處理或留有釋放開口,使聲能被部分吸收或逸散,以取得各聲部音量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