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級以上市人事局考試機構,省直及中央駐粵有關單位:
根據(jù)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09年度注冊安全工程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9〕8號),現(xiàn)將我省的考務工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辦法
(一)網上報名
全省網上報名時間:2009年3月31日9:00—5月15日17:00。
考生在上述時間內登錄“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專業(yè)資格考試網”(網址:www.gdkszx.com.cn)進入我省注冊安全工程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tǒng)報名(深圳市屬單位考生請登錄深圳市考試指導中心網站進行報名)。報考條件和提交材料要求見附件1。
考生應對提交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負責,如個人填報信息失真、不符合報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責任自負。
(二)交費及報名確認
各市交費及報名確認的辦法、時間、地點由各市人事局考試機構決定后公布。
省直報名點采用網上交費方式??忌瞥煽兒细窈蟀淳W上公布的時間提交報名表及相片等相關資料,屆時省人事考試局將以手機短信方式提示各位考生。
二、考試時間及科目
日 期 |
考 試 時 間 |
考 試 科 目 | |
9月5日 |
上午 |
9:00—11:30 |
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知識 |
下午 |
2:00—4:30 |
安全生產管理知識 | |
9月6日 |
上午 |
9:00—11:30 |
安全生產技術 |
下午 |
2:00—4:30 |
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 |
三、考試方式
(一)注冊安全工程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成績實行2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xù)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
(二)注冊安全工程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共設4個科目,《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科目為主客觀題混合卷,采用網絡閱卷方式,考試時,監(jiān)考老師務必提醒考生:(1)答題前要認真閱讀答題注意事項(專用答題卡首頁);(2)使用黑色墨水的鋼筆或簽字筆作答;(3)在專用答題卡規(guī)定的題號和位置上作答。其余3科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三)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的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普通函數(shù)計算器。
(四)客觀題試卷卷本可作草稿紙使用,不再另發(fā)草稿紙;主觀題草稿紙由考點配發(fā),在考后與試卷一并收回。
四、其他
(一)考場設置
全省考場設在廣州。考試的詳細地址將在準考證上標明。(二)準考證的獲取
考生必須在考試前7-20天內自行登錄“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專業(yè)資格考試網”(網址:www.gdkszx.com.cn)用A4紙下載打印準考證。
(三)證書發(fā)放方式
各市考生證書由所在市考試機構負責發(fā)放。在省直報名點報考的考生,可選擇“證書速遞”服務,也可到省人事考試局領取。
(四)收費
根據(jù)省物價局粵價〔2005〕74號和粵價函〔2001〕237號文,考務費按每科65元收取。
(五)考試用書
考試大綱與考試輔導教材征訂請直接與中國安全生產科學研究院聯(lián)系。地址:北京市朝陽區(qū)惠新西街17號安科院發(fā)行部,郵編:100029, 網址:www.chinasafety.ac.cn(點擊“安全圖書”欄目),電話:01O-64965024,64913859。考生可直接向該部聯(lián)系訂購。
附件:1. 2009年度注冊安全工程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報考條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2. 2009年度注冊安全工程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報名發(fā)證登記表
3. 2009年度注冊安全工程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科目及其代碼對應表
4. 2009年度注冊安全工程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工作計劃
廣東省人事考試局
二○○九年三月十六日
附件1
2009年度注冊安全工程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報考條件及報考材料要求
一、報考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并符合規(guī)定報考條件的,可申請參加注冊安全工程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
(一)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報名參加全部科目(報考級別為“考4科”)考試:
1.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專業(yè)中專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yè)務滿7年;或取得其他專業(yè)中專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yè)務滿9年。
2.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yè)務滿5年;或取得其他專業(yè)大學??茖W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yè)務滿7年。
3.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yè)務滿3年;或取得其他專業(yè)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yè)務滿5年。
4.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yè),從事安全生產及相關工作滿2年;或取得其他專業(yè)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yè),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yè)務滿3年。
5.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碩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yè)務滿1年;或取得其他專業(yè)碩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yè)務滿2年。
6.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專業(yè)博士學位;或取得其他專業(yè)博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yè)務滿1年。
以上報名條件中規(guī)定的專業(yè)工作年限計算的截止日期為2009年 9月4日。
(二)免試部分科目(報考級別為“考2科”)的條件:
凡符合上述報名條件,并于2002年9月3日前已評聘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并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yè)務工作滿10年的專業(yè)人員,可免試《安全生產管理知識》和《安全生產技術》2個科目,只參加《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知識》和《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2個科目的考試。
經國務院有關部門同意,獲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就業(yè)的外籍人員及港、澳、臺地區(qū)的專業(yè)人員,符合報考條件要求的,也可報名參加注冊安全工程師考試。
二、提交材料的要求
1.《2009年度注冊安全工程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報名發(fā)證登記表》(考生從網上用A4紙自行下載雙面打印,經單位審核蓋章)一份;
2. 本人身份證、學歷(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原件現(xiàn)場核對后退回);
3. 近期大一寸彩色同版免冠證件照片2張,點貼在身份證復印件空白處,所交照片須與上傳照片一致;
4. 符合免試部分科目(報考級別為“考2科”)的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還須提供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資格證及聘書的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5. 外省市轉入考生須提交轉考證明。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對后退回,復印件均須用A4紙復印并加蓋驗印公章,由驗證人簽名。
考生對提交的報考資歷、學歷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如提交虛假、無效資歷、學歷的,一經發(fā)現(xiàn),取消報考資格;已參加考試成績合格的,取消已取得專業(yè)技術資格,不給予發(fā)放資格證書,情節(jié)嚴重者,兩年內不得參加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
附件2
2009年度注冊安全工程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報名發(fā)證登記表
報名點: 報名序號: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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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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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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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大一寸) | ||||||||||||
國籍地區(q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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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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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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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yè)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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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yè)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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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yè)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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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學專業(y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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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yè)技術職 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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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得證書 時 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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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事專業(yè) 工作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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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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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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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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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政編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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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考級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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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申請免考部分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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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年檔案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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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過 科 目 |
2009年報考科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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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簡 歷 | ||||||||||||||||||
起 止 年 月 |
單 位 名 稱 |
從事何種專業(yè)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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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報名點考生考后證書領取方式選擇(請在□內打“√”):□自取;□特快專遞。
一、填表注意事項:
1.此表由考生在完成網上報名后,用A4紙直接下載雙面打印,交單位審核蓋章。
2.此表“單位審核”欄由單位填寫。單位對報考者所填內容,提交的材料(含照片)等是否真實進行審核確認,加蓋公章。
3. 考生對提交材料的準確性負責,網上確認的報名信息不得自行修改。
二、報名必須提交如下材料:
1. 此表一式一份;
2. 提交本人身份證、學歷(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原件現(xiàn)場核對后退回);
3. 近期大一寸彩色同版免冠證件照片2張,點貼在身份證復印件空白處,所交照片須與上傳照片一致;
4. 符合免試部分科目(報考級別為“考2科”)的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還須提供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資格證及聘書的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5. 外省市轉入考生須提交轉考證明。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對后退回,復印件均須用A4紙復印并加蓋驗印公章,由驗證人簽名。
三、聲明:
我提供的證件材料真實準確,本表所填的內容與網上報名內容一致,如不真實、準確、一致,我負由此引起的后果。
報考者(本人簽名):
2009年 月 日
單位審核 |
經審核,該同志所提供的學歷、資歷真實、準確。具備(請在以下□內打“√”): □報考級別為“考4科”條件; □報考級別為“考2科”條件。
單位蓋單 經辦人簽名: 年 月 日 | ||
構 審 核 意 見 考 試 管 理 機 |
單位蓋章 經辦人簽名: 年 月 日 | ||
考試時間 |
2009年9月5、6日 |
資格證書編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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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 證 機 關 意 見 |
(蓋章)
年 月 日
|
1. 單位審核欄內,經辦人不簽名(蓋章),不予受理。
2.發(fā)證機關意見欄由省人事考試局填寫。
3.發(fā)證后,考生應將此表交回單位存入個人檔案中。
附件3
2009年度注冊安全工程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科目及其代碼對應表
類別 |
級別 |
專 業(yè) |
科 目 | ||
代碼 |
名稱 |
代碼 |
名稱 | ||
33.注冊安全工程師 |
⒉考2科 |
01 |
注冊安全工程師 |
1 |
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知識 |
4 |
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 | ||||
⒋考4科 |
01 |
注冊安全工程師 |
1 |
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知識 | |
2 |
安全生產管理知識 | ||||
3 |
安全生產技術 | ||||
4 |
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 |
說明:
1. 考生在網上報名時,應對應上表級別、專業(yè)及科目代碼“填表”。
2. 上表內容與現(xiàn)用全國統(tǒng)一的《人事考試管理信息系統(tǒng)(PTMIS)》對應一致。
附件4
2009年度注冊安全工程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工作計劃
3月31日9:00至5月15日17:00 |
全省網上報名系統(tǒng)開通,受理考生網上報名。省直考區(qū)實行網上交費確認。各市的具體時間由各市確定后公布。 |
5月15日前 |
全省完成報名確認工作 |
5月27日前 |
各市報送報名數(shù)據(jù)庫、匯總表 |
7月25日前 |
安排考場、上報試卷預訂單、制作準考證 |
8月14日起 |
考生自行打印準考證 |
9月5-6日 |
考試 |
10月16日前 |
完成客觀題閱卷工作,上報成績信息 |
11月6日前 |
公布考試成績 |
各市收到省人事廳下發(fā)的考試合格人員名單文件后七個工作日內 |
各市報送考試成績合格人員報考材料和報考資格初次復核情況報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