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軌行車輛在區(qū)間脫線或傾覆后,司機應立即使用列車無線調度電話通知機械隊,報告脫線或傾覆原因和停車位置,是否影響鄰線行車等。
2、軌行車輛在區(qū)間脫線或傾覆后,應迅速檢查車輛損壞情況,判斷復軌的可能性以及復軌所需時間,同時向項目部領導匯報。
3、若短時間內難以復軌,應請求項目部派出救援車輛進行救援,司助人員要做好迎接救援車輛的各項準備工作。
4、已請求救援時,從救援車輛開來方向(不明時,從車輛前后兩方面)距離車輛不少于300m處防護。
5、救援車輛司機接到救援命令后,司助人員必須認真確認。命令不清、停車位置不明確時不準動車。
6、救援車輛進入封鎖區(qū)間后,在接近被救援車輛2km時,要嚴格控制車速,同時,使用列車無線調度電話與請求救援車輛司機聯系,或以在了望距離內能夠隨時停車的速度運行(≤20km/h),在防護人員處或壓上響墩后停車,聯系確認,并按要求進行作業(yè)。
7、項目部接到救援請求后,應按應急救援預案以及現場的具體情況,立即啟動應急救援工作,調集人員、設備等,奔赴現場投入緊急救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