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應急救援工作例會由應急辦負責組織召開,礦長參加并主持會議。
二、工作例會召開時間定于每季度季末召開。
三、會議參加人員為應礦井急救援管理機構(gòu)成員單位負責人。
四、會議內(nèi)容要求
1、傳達、學習上級主管部門有關應急救援管理工作方面的指示、
指令、文件和會議精神等。
2、由各單位負責人進行季度應急救援管理工作情況匯報。
3、應急辦對本階段礦井應急救援管理工作做總結(jié),通報應急救援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4、分管礦領導及部門負責人就存在問題的落實提出整改方案
5、由礦長就應急救援管理工作做指導性意見。
五、參會要求
1、應急管理機構(gòu)相關人員必須按時參加會議,如遇有特殊情況確不能參加者, 必須向主管領導請假,并由副職代替參加。
2、各會人員應做好匯報準備。匯報時內(nèi)容要全面、 精簡。
3、調(diào)度室應做好會議紀錄,并及時進行歸檔(交安管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