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晚,臺灣高雄多條街道發(fā)生可燃氣體外泄并引發(fā)爆炸,此次事故雖然目前正在調查處理中,但暴露出有關部門應急處置的缺失不容置疑。
當晚8時許,事發(fā)路段實際上已彌漫濃濃的瓦斯味,隨后道路周邊水溝噴出大量白煙。許多人撥打市政服務專線向政府匯報,但得到的答復是消防人員已前往處理。不料晚10時左右,一些路面井蓋如電影特效般噴出火舌,直至23時57分三多路與凱旋路交會口發(fā)生大爆炸。
“從接到報告稱街上彌漫瓦斯味到大爆炸之間隔了3個多小時,為什么各個相關單位像沒頭蒼蠅胡亂處置?”1日島內互聯(lián)網上,有民眾指責高雄市政府未能及時阻止大爆炸發(fā)生,存在人禍因素。還有媒體援引專家的說法稱,黃金4小時內無法發(fā)現氣體泄漏點阻止爆炸,也沒有疏散居民,“完全不可接受”。
《自由時報》援引前鎮(zhèn)區(qū)居民陳清鑫的話質疑“政府究竟在干什么”,他說,大爆炸前,“瓦斯公司推給中油,中油也推說不知情,市政府眼睜睜看著各單位互踢皮球,把3個多小時浪費掉,如果能早點查出泄漏源頭,死傷不會如此慘重”。
唯一輸送的是華運倉儲輸往李長榮化工。調查顯示,李長榮化工7月31日20時丙烯輸送時出現壓力異常,也就是管線出現氣體外泄,但該企業(yè)直到晚11時40分才關閉管線。爆炸事故顯示,就是因丙烯泄漏,遇明火導致爆炸,這就說明李長榮化工應急處理不得力,不果斷,沒有及時采取應對措施。
?;份斔推髽I(yè),在為人民群眾造福的同時,也關系著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不但需要定期檢測輸送管道的承壓能力,還要掌握輸送的路徑,輸送物品的危險程度,一旦發(fā)生突發(fā)問題,首先要做的是檢查自己的裝置是否出了問題。而且要在第一時間進行處置,以避免勢態(tài)擴大化。而且作為屬地政府和監(jiān)管部門,平時應對各種地下管網心中有數,一旦發(fā)生問題,就能正確決斷,及時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