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驟 |
處置 | 負責人 |
發(fā)現 異常 |
汽包水位下降到警戒線以下 | 主操作 |
應急程序啟動 | 迅速報告班長,值長協(xié)調處理 | 主操作 |
協(xié)調有關領導并主動與有關工種聯系 | 值班長 各工段主操 | |
事故 處理 原則 |
認真負責,頭腦清醒,沉著冷靜,處理及時,將事故盡可能控制在一定范圍或萌芽狀態(tài),確保安全供電和供汽 | 值班長 主操作 |
及時處理有關儀表指示及構成事故的象征,盡可能迅速判斷,弄清原因 | ||
清除事故根源,限制事故發(fā)展,并首先清除對人身和設備的威脅 | ||
對發(fā)生事故象征及處理過程應詳細作好記錄和交代 | ||
班后應有值班長主持進行分析故障和事故原因,明確責任并制定今后的對策吸取經驗教訓,防止事故再次發(fā)生 | ||
事故處理方法 | 將給水調節(jié)有自動改為手動,適當增加給水量,并檢查給水調節(jié)系統(tǒng) | 值班長 主操作 |
進行各水位計的對照與沖洗,以檢查指示是否正確 | ||
檢查各排污管和放水閥是否關嚴,關閉連排 | ||
如采取恢復水位措施后,鍋爐水位繼續(xù)下降到容許最低水位時,則按減負荷操作 | ||
如經叫水法后,水位并未能在汽包水位計內出現時,則按緊急停爐處理,并將情況報告值長及有關領導 | ||
注意事項 | 緊急停爐后,嚴禁鍋爐上水,排汽 | 值班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