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安全,說起來容易,做起來難。在日常工作中人們往往懷著僥幸心理,為圖省事不按操作規(guī)程辦事,當一次次僥幸使你的違章成為習慣時,安全風險和重大事故隱患就悄悄盯上你了,當你第一百次逃脫違章的懲罰之后,對安全違章提醒不屑一顧的時候,第一百零一次違章也許就成為你人生的不歸之路。
我的一次經歷告訴我,誰忽視安全,誰終將受到懲罰,只有從自身和他人生命負責任的態(tài)度出發(fā),一切以“我要安全”的主動姿態(tài)來對待個人安全和生產安全,平安幸福才會與你和你的家人永相伴。
2007年6月,我單位按計劃維修車場高架燈,高架燈因年久失修,損壞嚴重,需要整體更換電源線。高架燈燈塔高達34米,更換主電源線需要上到燈塔頂部,存在較大風險,我與施工方簽訂了安全施工協(xié)議之后,因其它工作需要離開了現(xiàn)場。半個小時之后,調度室通知我火速到施工現(xiàn)場,我一到現(xiàn)場,立馬傻眼了,施工方的負責人哭喪著臉說,兩名施工人上到頂部燈塔之后,三股吊繩斷裂一股,燈塔已經發(fā)生傾斜,施工人員被困在燈塔下不來,人在那么高的地方下不來多著急人啊,而且隨時可能發(fā)生高處墜落的危險,看到這一幕,我后背直冒冷汗,我追問施工方,為何不采取預定安全措施,采用升降車呢?回答是:我們這樣干過很多次了,從來沒發(fā)生過危險。為了省錢省時省力,施工方置安全措施于不顧,導致了這場風險。最后,消防支隊的高空升降車趕到,將兩名施工人員從燈塔接下來,才算解除了一場可能導致人身傷亡事故風險,雖然主要責任在施工方,但是對我來說,也是上了一堂生動的安全教育課。
這次燈塔歷險告訴我,無論做任何事情,都要嚴格按照安全操作執(zhí)行,切忌憑經驗和不良習慣操作。以前多次這么做都沒有發(fā)生事故,并不表示今后不會發(fā)生重大安全事故,殊不知安全隱患已經盯上了你,違章并不一定釀成事故,但是重復違章一定會發(fā)生事故。因此,我們每個人都應從“我要安全”入手,杜絕習慣性違章,擯棄僥幸心理,嚴謹認真地對待安全。